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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科目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报考系别和报考专业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一律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内。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九、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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