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时间:2017-06-12
1、上海研究院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简称上海研究院,Shanghai Academy) 于2015年6月5日正式成立,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的研究机构。上海研究院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借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科学研究和政策咨询方面的优势,立足上海,着眼全国,努力建设成为“四个高端”:高端思想库(智库)、高端人才培养基地、高端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高端国情调研基地。现任院长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教授
上海研究院下设8个研究中心:调查与数据中心、自由贸易区研究中心、世界考古研究中心、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城市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现代慈善研究中心。聚焦核心研究议题涵盖国际金融贸易、城市可持续发展、社会治理创新和核心价值观传播等重要研究领域。
上海研究院将发挥自身优势与相关研究机构广泛合作、错位发展,重点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前沿所承担的重要任务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四个高端”定位目标,提升上海在战略研究、咨政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方面的研究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院市合作,为国家的改革发展和上海的创新进步服务。
上海研究院以研究中心为依托展开各项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上海研究院招收和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同时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吸引、培养和使用各类青年人才。上海研究院的学生实行“双导师”制,即导师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员/副研究员,副导师来自上海大学的教师。学生的培养依托于上海大学各专业学院,由上海大学颁发毕业和学位证书。
合作院校
(1)经济学院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是2008年7月在原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架构重组时组建成立的,下设经济学系、金融学系2个系,以及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中国服务贸易研究中心、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国际经济研究中心、中国政府效率研究中心等一批研究中心。学院现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覆盖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6个二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覆盖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9个二级学科)。学院现有教职工百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15人,副高级职称36人;获得博士学位者63人;海外留学或具有出访一年以上经历的教师占47%。
(2)社会学院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成立于2011年7月。学院下设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系、人类学与民俗学研究所、人口研究所。学院拥有从本科到硕士(包括专业硕士)、博士、博士后研究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2007年,社会学二级学科跻身国家重点学科行列,成为全国4个国家重点学科之一。现有专职教师41 人,45 岁以下人员占58.5%,其中从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19 人,占46.3%。拥有省部级以上人才29 人,占70.7%。其中国家万人计划和四个一批人才1 人、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学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1 人,教育部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新世纪优秀人才等4 人,上海市领军人才2人、千人计划5 人、东方学者6 人;兼职教师15人,其中院士3人、诺贝尔奖获得者1人、上海市千人计划和东方学者4人,形成了以中青年学者为主体、学历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国际学术视野宽、人才梯队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3)法学院
上海大学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人。现有“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3人,“双千计划”2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现已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法学本科专业1个;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法学、非法学)学位授权点;拥有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金融学等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学院现设1个知识产权学院和6个教研室。
(4)悉尼工商学院
悉尼工商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国内成立最早、声誉卓著的中外合作商学院,合作方为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UTS)。学院已经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研究生教育和国际学生教育为两翼的办学格局。学院师资队伍中西合璧,学院有教师165人。另外,还有澳方派遣教师17人,国内外高校特聘教授20人。中方专业课程教师均有拥有博士学位或海外学习经历;中方英语教师都具有国内外名校硕士学历,具有很强的英语教学和国际交流能力,全英语教学已成为我院教学活动的一个亮点和特色。学院的科研工作亦已取得引人注目的成绩,获得了多项国家级和省市级科研立项和研究成果,在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中独树一帜。
9、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上海研究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免办法
一、申请条件:已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可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上上海研究院所列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填报志愿。申请者需准备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国家级外语(大学英语4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院参加复试。
四、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五、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将发放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六、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优惠政策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来我院参加推免生复试的外地考生,我院可报销其来回路费(限火车硬卧、硬座或动车二等座)及复试当天住宿费。
二、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优先自主选择导师。
2. 优先获得助研、助教的机会。
3. 优先推荐参加国际交流、国际会议。
4. 在满足学校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攻读我院博士学位。 通过上述介绍,你对此也有了基本了解,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联系社科院在职研究生老师咨询报考。